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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对《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月2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静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徐静一行先后来到学府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柴沂路与城内大街交汇处、新康农贸市场、永安路和临安小区等处,详细了解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县城管局、公安局、文广旅局、住建局、市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关于《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介绍。
广泛了解情况后,徐静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宣传解读、加强引导、落实责任,逐项细化具体实施步骤,规范文明行为;要采取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实效,确保把《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到实处。(苗学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