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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1月3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慈善总会会长刘瑞春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少建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盲人电影院、心连心志愿者协会、开华大院、梦溪街道任码残疾人之家、和顺志愿者协会等处,详细了解各慈善机构在完善配套制度、宣扬慈善文化、促进公益社会组织发展、募集慈善捐赠、实施慈善救助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据了解,截至目前,沭阳县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15408.08万元,发放救助资金8768.69万元,全县5.1万余人次得到救助,社会公众对慈善的认知度明显提高。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瑞春指出,慈善事业是一项传递爱心、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崇高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突出重点,坚持走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慈善募集之路,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捐赠为主、个人捐赠为辅、政府投入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的捐赠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捐赠的积极性;要固本强基,加大建设,不断强化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打造慈善品牌,宣传慈善典型,努力营造“人人想慈善、人人可慈善、人人能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监管,公开透明,健全慈善监管体系,真正让每一笔善款都经得起打量,让每一份善意都不被辜负,为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庄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