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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建立工伤联合会商调解机制提升工伤认定质效

为全面加强沭阳工伤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研究争议疑难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县人社局建立工伤联合会商调解机制,全力提升工伤认定质效。

一是开展联合会商。建立联合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可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部门、政策法规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提议召开联合会议,通报重要案件信息和风险隐患情况,共同研究疑难复杂典型案例,分析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统一法律政策适用标准。

二是实施协同服务。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协同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培训、惠企政策宣传等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协商工作,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提升企业依法用工和自主解决劳动纠纷能力。

三是联合化解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依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对于发生劳动纠纷争议的,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组织协调,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会同司法部门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释法析理,化解纠纷。

文章来源:https://www.houqiu.net/news/bm/0624/view_95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