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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获省级返还202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218万元

    根据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返还沭阳县202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21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支出等,沭阳将依法依规据实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文章来源:https://www.houqiu.net/news/bm/0424/view_43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