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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获2021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第一批)683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下达沭阳2021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第一批)683万元,根据《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19号)文件精神,本次下达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乡垃圾分类和治理、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等支出。

县财政局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文章来源:https://www.houqiu.net/news/bm/0811/view_27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