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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拨付697.31万节日补助资金

为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日前,县财政局拨付春节补助资金697.31万元。

根据苏财社[2020]121号文件精神,节日补助发放范围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省定补助标准每人100元。

2月7日,该局通过“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系统,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文章来源:https://www.houqiu.net/news/bm/0209/view_15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