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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春节前后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隐患问题,县医保局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持续提升线上服务覆盖面。丰富完善“江苏医保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载体功能,持续提升线上服务水平。加大线上服务推广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广大参保群众自觉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方式办理医保业务,切实提高线上服务知晓度。
二是着力优化线下服务方式。严格落实《清单和办事指南》《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等标准规范,按照“四最服务要求”,实现“一站式、一窗式”综合柜员制全覆盖。加强经办服务大厅和窗口管理,完善便民服务设施、配备引导协助人员,畅通业务咨询和监督反馈渠道,鼓励提供“预约办”“延时办”“应急办”等人性化服务,特别是对高龄老人、病、残、弱等特殊群体可提供上门服务。
三是切实改进老年人服务举措。在老年人等群体“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有困难时,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在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服务的基础上,继续运用老年人熟悉的线下传统服务方式保障老年人需求,切实发挥线下传统服务方式兜底作用。对老年人等群体自行运用智能化方式不熟练的,现场工作人员要主动协助其操作智能化终端设备,不得以线上可办理为由拒绝窗口受理。
四是医保资金实行“先预付、后结算”。充分考虑定点医疗机构春节期间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基础台账、强化动态管理,根据系统数据,结合医保管理运行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的医保资金,切实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和工作人员跑腿负担,确保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影响参保群众就医。
五是进一步推动服务下沉。加快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充分依托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所)等服务网点,打通医保经办“最后一公里”。加强与税务、人社部门及银行等衔接,推进信息数据实时共享,方便参保群众“一站式”办理。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协作,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事项下沉到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减少办事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