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公安局沭阳县法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

政府新闻2024-11-11 09: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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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县公安局、县法院先后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县公安局、县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县委书记、沭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彭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昭文宣布干部任职决定,贺晓峰同志担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刘程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孙泳同志担任县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东阳主持会议。

彭伟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县公安局、县法院为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作出的贡献。指出此次干部调整,充分体现了市委、县委对县公安局、县法院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寄托了对县公安局、县法院未来发展的殷切期望。县公安局、县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永葆政治忠诚,聚焦主责主业,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沭阳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蒋涵宇)

[责任编辑:果冻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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