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沭阳县专题召开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集中攻坚行动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莅沭现场督查要求,强调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系统的监管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确保切实解决影响环境和大气的问题隐患,决不允许任何一个工地、任何一个项目带“病”运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莉萍出席会议并指出,扬尘管控集中攻坚行动不仅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执行力、战斗力,坚决落实好集中攻坚部署要求。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管控要求。各建筑工地要对照前期已经布置的“八有”要求进行整改,即“工地有围挡、道路有硬化、现场有雾化、裸土有覆盖、车辆有冲洗、扬尘有监控、现场有管理、垃圾有收集”,特别是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冲洗设备、PM2.5监测等等,必须坚决迅速整改到位。县住建局、环保局立即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凡是未达到“八有”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验收后方可复工;达到“八有”标准,但未常态落实防尘管控措施的,一律顶格处罚,仍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执行“停工、停售、停网签、停资金”的“四停”措施。同时强调,在做好扬尘管控的同时,也要注重长效管理、安全生产,要对照江苏省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整体提升建筑工地管理质量和水平。
会议要求,要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守土有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最快时间落实到位。县住建局、环保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项目,一律立即责令停工,并采取上限顶格处罚;对相关的施工方、监理方,该罚款的一律上限顶格处罚,该记入不良记录的一律记入不良记录,该清出沭阳市场的一律清出沭阳市场;对落实不力的商砼企业,一律采取停电限售等措施。县公安、交通、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大交通巡查管制力度,扎实做好工程车辆扬尘管控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县主管部门、各乡镇场(街道)以及全县在建项目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住建局负责人解读了《沭阳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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