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瑞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及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执法检查组分实地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组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刘明就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带领检查组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资料检查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工作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近年来,沭阳县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各单位积极落实耕地保护和质量监控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大力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提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全力加强重点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和地块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相关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本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举措及取得成效。与会人员就沭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讨论发言,并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刘瑞春强调,要凝聚共识,突出重点,细化落实,积极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持续深化土壤环境源头管控,严格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制度,持续推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为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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