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刘瑞春、张彬、刘明、王雪梅、朱少建出席会议,副县长范以环列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提名王明新同志任职的议案》,沭政发[2021]22号、24号和25号任免文件,并介绍了提请任命人员情况;宣读了沭监[2021]3号、沭检发政字[2021]6号等提请任免议案,并介绍了相关提请任命人员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任命段全猛、张岩、徐光良、原宪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程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明新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葛金号、徐士明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华福科、纪孟杰、李映、郁登猛、朱宝成、宗威任县检察院检察员。
刘瑞春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人民法院“无讼村居”创建情况等相关工作报告。(周大扬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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