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丁晓平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孙其泉、季如干、徐静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徐殿春列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和县监察委员会的任免议案,介绍了提请任职人员情况,相关同志作了任职前承诺。
参会委员对辞职、免职人员进行了举手表决,同意辞去、免去相关同志职务;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范以环同志辞去沭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上,参会委员对任职人员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票决结果,决定任命蔡同金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大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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