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丽娟 通讯员 李金宝)为更好地发挥审判监督的查错、纠错职能,沭阳法院于今年年初设立审监专员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有效提升了审判监督案件质量,推动了一审服判息诉工作。近日,省法院、宿迁中院分别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做法。
内设机构改革后,沭阳法院审监庭、研究室合并为审判管理办公室,为防止合并后审判监督职能弱化,该院积极改革创新,于2022年年初出台《关于设立审监专员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的规定》,指定审管办两名员额法官担任审监专员,主要负责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刑事申诉、再审检察建议、拟依职权启动再审案件的审查及院领导交办的案件复查工作、上级法院指定再审及本院决定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上级法院指定再审及本院决定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全院再审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再审案件评查工作等。
“规定”要求:审监专员立足审监职能,加强对信访释明、信访终结处理的信访案件、瑕疵案件的监督把关。对可能提起再审的信访案件由审监专员释明,提出再审意见;对正常信访案件由承办部门释明,释明后由审监专员监督把关。审监专员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存在瑕疵的案件,及时与原承办部门法官加强沟通,依法积极采用执行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
沭阳法院推行审监专员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截至9月底,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73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0.55个百分点,一审申请再审数同比减少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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