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绩效管理行为,强化政府部门履职效能,近日,沭阳财政局印发了《沭阳县县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所有纳入沭阳部门预算管理的县级预算部门(含下属单位),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单位)整体层面的决策、过程、履职和效果进行综合评判,内容包括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方面。资金范围为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的所有财政资金及自有资金,资金类型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推动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提高沭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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