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县水利局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征求<江苏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文件,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费改税对接工作,强化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上门咨询、电话沟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沭阳税务局交流取水户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等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县用水户基础台账,确保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做好取水许可证、取用水量、计划用水等信息移交,实现平稳过渡。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地表水、地下水、特殊行业等类型,分类征求新东旭纺织、北控环保、商业肉联厂、晨鑫混凝土等有关取用水户对于《江苏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初步形成水资源税纳税人档案资料,开展前期识别。对于纳税人信息不完整或有异议的情况,加强沟通核实,建立税源数据库,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求水资源管理人员在11月30日前完成水资源费征收抄表工作,并利用上门服务的机会,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提高纳税人对水资源税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推进计量设施规范化和在线监测安装,为费改税工作启动后的水资源管理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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