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是重要的民生保障资金。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使用质效,有效保障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县、乡民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遵循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全覆盖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填补专项资金制度空白,基本构建了全覆盖、全链条管理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筑牢了制度根基。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科学合理提报预算需求,2023年县乡两级共安排资金6.5亿元优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争取和安排福彩公益金800万元重点保障民生实事、殡葬改革、社区治理等重要民生任务和改革事项,为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是严格资金拨付。县民政局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专项资金,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遴选确定分配因素和权重,综合补助数量、财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因素,适度向经济薄弱、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的项目倾斜,同时按照规定期限规定程序分配下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
四是强化执行管理。县乡两级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提前做好补助项目论证和补助对象审核,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内容和承接主体,全面强化项目验收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的基础上,加速预算执行,督促民政专项资金有序支出。
五是注重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严格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考核,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对反映的问题做到跟踪解决限期整改。1—10月,全县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11.9万人,累计发放救助补助资金5.7亿元。
六是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支出、使用、发放的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民政惠民资金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及“回头看”等专项检查,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取得明显成效。(荣超 单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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