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新职能,建立“三机制”,化解行政复议争议案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1件,其中,结案73件,通过复调对接化解争议案48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行政复议调查机制。在复议案卷材料基础上,充分了解案件背景、事实、证据等材料,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分析每个案件产生的原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方面、是否存在问题与不足,并在内部充分讨论,确保办案质量。
二是建立行政复议讨论机制。组建行政复议业务研讨小组,成员由县司法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对疑难案件、生僻案件、批量案件,受理后先开展集中业务研讨,向上级部门、专家、法官等咨询专业建议,坚持做优做实业务,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向专家、法官咨询意见与建议15条。
三是建立行政复议回访机制。通过行政复议跟踪回访制度,重点对行政机关的承诺进行跟踪,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改进情况予以关注,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行政复议效力。同时,主动反馈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以减少类似行政争议的发生。目前,通过对17件被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共制定3份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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