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围绕打造“民政牵挂·救在身边”社会救助品牌,积极探索 “临时救助、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为困难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提标扩围力度。通过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优化“单人户”低保政策、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适度放宽临时救助条件等举措,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把更多的边缘困难人群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1—7月,全县保障低保对象58922人、特困人员3977人、低边和支出型困难家庭14050人、困境儿童3017人、困难残疾人46190人,临时救助4870人、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3.69亿元,同比增长15.5%。
二是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为实现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沭阳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线上,将医保部门推送的近一年自负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患者、乡村振兴部门新认定的防返贫监测对象,以及残联新鉴定的重度残疾人等35项数据接入县级社会救助综合平台,并实时推送至乡镇(街道),要求基层主动核实有关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线下,在县、乡两级分别组建不少于480人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信息员队伍,加大对辖区重点人群、特殊困难群体的巡访探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实施救助。
三是委托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为改变过去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一般由村级协助申请、镇级负责审核、县级进行确认,程序步骤多、时间跨度长等弊端,沭阳探索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从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常态化审核确认本辖区社会救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将工作重心更多放在政策制定、业务指导、信访调查、资金管理和抽核复查上,全力确保权限下放后社会救助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四是实施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改革。为有效解决群众在居住地遭遇“急难型”基本生活困难后,需返回户籍地乡镇(街道)申办救助这一难题,沭阳出台《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在本县居住的外地户籍困难群众,可就地新近申办临时性社会救助,打破了申办社会救助的户籍壁垒。
五是数字赋能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坚持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抓牢防返贫动态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两个环节,建立走访摸排、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三本台账,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因灾遇困群众四类人群,做实数据比对、风险排查、分析研判、政策落实、问题整改五项任务,做到底数清、对象明、情况准。由相关部门按防返贫对象类型和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等,精准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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