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探索建立“党建+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部门动态2022-07-01 17: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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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探索建立“党建+调解”新格局,推动基层党建与村(社区)调解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矛盾化解实效。

一是“党员+调解员”同向出发,拓宽矛盾化解新出口。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设立“党员调解先锋岗”,公开推选5-10名政治素质过硬、群众认可度高、调处能力强的党员作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利用人熟地熟、群众威望高等优势,配合村(社区)两委对片区内的信访矛盾进行排查化解,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引领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冲突消除在第一线、把问题解决在最前沿。各党员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上下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配合村支两委迅速反应,现场核实,坚持事理、情理、法理相结合,多措并举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是“示范+引领”同步推进,筑牢安全稳定新防线。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建立“日巡访”制度,走村入户察民情,了解每家每户的就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困难等,进行详细记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并发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系卡、宣传“微信搜索苏解纷、足不出户解纠纷”,常态化开展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思路方法,抓住每月党员活动日契机,让党员调解员分享优秀案例的调处成功经验,并讲解调处过程中涉及的政策法规,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知识层次和履职水平。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不定期召开大会表彰,鼓励全体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筑牢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红色堡垒。

三是“支部+企业”同题共答,形成纠纷调处新合力。积极开展“党员报到”活动,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大力推进“支部+企业”矛盾纠纷调解模式,确定专人联络,畅通部门对接,及时建立交流沟通和数据协同共享,抓好引导服务。不断完善商事纠纷调解“规范化指导、技术性支持、前置性化解、多元化运作”的“3+1”工作新模式,切实化解一批企业整治、产业规范提升阵痛期带来的矛盾纠纷,做到实事共办、难事共解,形成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目前已调处成功各类涉企纠纷150余件,达成协议金额265万元,双方调处满意度达98%以上。

四是“自治+法治”同频共振,开创基层治理新篇章。扎实推进“自治+法治”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完善一站式多元调解服务能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搭建有事好商量、援法议事等多个协商平台,聚焦为民办实事,不断拓展辖区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服务等便民服务站,今年来通过协商解决居民公共空间治理、道路翻修等事宜179项。加大法治宣传,采取“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的方式,深入推进法律“进村居、进园区、进企业、进农户”活动,让每名党员既做“调解员”,又做“宣传员”。截至目前,通过入户走访、志愿服务等方式讲解法律法规等知识29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心之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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