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沭阳通过“五个明确”进一步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明确定期复核动态管理。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主管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动态管理。同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全县残疾人建立翔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并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和江苏省民政统计信息平台。
明确认定对象补贴范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内残疾人和低保外重度残疾人,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明确受理审核工作流程。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资料报送县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合格材料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明确两项补贴执行标准。低保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低保的35%发放,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低保的25%发放;低保外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低保的20%发放,人均收入在低保两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不低于低保60%发放,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低保的100%发放;城镇、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按130元/月/人、9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明确补贴资金发放时限。严格按照政策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初由县级民政审定合格后,通过银行卡汇入的方式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残疾人手中。截至6月初,沭阳有生活困难残疾人2.45万人,享受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2.06万人,1-5月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44万元。(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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