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三举措强化基层协商调解工作,尽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生存发展的统筹协调。
一、建立联合调处中心。充分发挥综治体制机制优势,整合人社部门、司法行政、总工会等多方力量,强化部门联动与协调配合,相互协作共同调处疑难、重大劳动争议案件。
二、深化协商协调沟通。指导企业落实好《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引导企业与职工加强双向沟通,尽力促成在企业内部即达成和解、谅解或调解协议,所有环节确实调解不成的再进入仲裁程序,促进劳动争议案件“能调尽调”。
三、重视新型业态领域。在联合调处中心内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新业态、涉农农民工工资争议的实行优先受理,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劳动者提供“一窗口、一站式、一条龙、全流程”的劳动纠纷调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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