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由县残联和县慈善总会联合举行的“慈善助残”救助金发放仪式在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会议室举行。县残联副理事长张明池、县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徐清明,以及沭城、十字、南湖、梦溪街道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和享受救助的残疾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救助活动经过个人申报,村(居)、乡镇和县残联、县慈善总会三级调查、审核、审批,共有40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符合救助条件,共计发放20万元救助金。
会议号召,受到救助的残疾人要对社会心怀感恩,对生活积极进取,要通过个人不断努力去创造美好生活。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慈善事业,广泛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关爱病灾家庭、贫困学生、孤儿及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为推动全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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