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胡集镇“四进”宣传民法典,形成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送法进校园。深入胡集镇九年制实验小学开展法治讲座,讲解《民法典》,动员广大师生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广泛运用《民法典》。
二是送法进村(社区)。邀请讲师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群体全面系统解读《民法典》,讲座以农村耕地、征地补偿、家庭婚姻、民间借贷、土地流转、农机租赁、农产品销售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为主,运用鲜活案例,指导在座人员运用法律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同时还为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意识。
三是送法进企业。镇组织律师、法律顾问进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一对一答疑等形式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熟知与企业运行有关特别是涉及产权保护、产品责任、交易安全等法律规定的新内容,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
四是送法进街头。镇司法所组织普法志愿者在集镇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拉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吸引往来群众驻足,镇司法所长胡峰现场以案释法,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宣传资料1000余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民法典宣传活动开展以来,该镇累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开展讲座16场,观看教育片6次,受教群众达1.5万人次。通过广泛宣传,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引导村民群众积极把《民法典》学起来、用起来,自觉养成学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习惯,用法律武器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典”亮群众美好生活。(孙含笑 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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