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县司法局立足公共空间治理、法治文化建设、援法议事活动和法治乡村创建“四个点”盘活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以公共空间治理为切入点,深耕“源头治理”。按照“空间治理到哪,环境就整治到哪”思路, 成立由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法律保障组,配合各村(社区)公共空间治理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围绕村居集体资产资源、道路、水体、集中居住区、工业集中区等五大公共空间,以资产清理、环境整治、盘活工业集中区等内容为重点,通过亮化主干道线、规整河道、清理河塘,清理白色垃圾等行动将人居环境治理落到实处,引导统筹盘活空间资源,逐渐完成空间治理并转入长效管护。
二是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点,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常态化法治文化演出、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各村镇法律顾问的作用,每半月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宣讲活动,借此深化“以案释法”机制,引导各村镇形成文明守法的良好风尚。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和引导村民创作法律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文艺作品,选取有代表性的法治人物,在各村进行法治宣讲,切实发挥榜样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故事讲座,丰富群众法治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律意识。
三是以援法议事活动为着力点,实施“惠民项目”。切实发挥“援法议事”活动指引作用,将民主协商平台放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田间问计、庭院问策、村边问需等基层访问活动,定时定点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将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交给村民,提高村民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的积极性。以法治化思路推动基层自治“典型化、标准化、全域化”,抓住城乡之间的“小分队、小会议、小问题、小道理、小苗头”,发挥“党建+法治”引领力量,规范民主议事制度。深化落实“村民说事”制度,引入部门速办、督办力量,形成“说事+办事”的村务管理、决策、监督、评价的工作闭环。
四是以法治乡村创建为落脚点,强化“司法保障”。积极推进“乡村法治舞台”建设,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规范有效运行法律图书角和法治宣传栏等基础阵地,因地制宜打造法治长廊、宪法主题公园等特色阵地。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与农村重点工作融合共建,通过示范创建,将创建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紧密结合,把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核心内容。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类乡村法治文化阵地约1500个,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7个,深入挖掘沭阳地方特色文化建成法治文化大院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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