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划引领,推动乡村振兴及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开展,指导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县资规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和《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编制了《沭阳县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作为全县乡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规划许可核发的依据。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目前已形成报批稿,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核,待通过审核后下发。
沭阳积极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工作
[责任编辑:解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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