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为进一步强化聘用合同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聘用,沭阳从4月份开始启用新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应签尽签”原则,与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原签订合同未到期的,可继续执行,也可按新版合同重新签订;合同到期需续签的,必须使用新版合同书。在使用过程中,除了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事业单位还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合同的其他约定内容,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今后,在聘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终止、解除等环节,必须及时、规范、完整填写配套的《聘用合同变更书》《岗位调整通知书》《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聘用合同续签书》,严格聘用管理程序。(盛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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