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理念,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兜牢兜实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底线。
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及时足额向社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全面执行低保对象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家庭收入降低的救助对象,及时调整救助水平。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等原因,造成家庭收入降低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分散特困人员、低保户等重点救助对象,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生活有人保障、弱者有人照料”。
同时,简化救助流程,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将低保、特困、孤儿等救助权限临时下放;对于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的新增申请,指导乡镇(街道)在审批过程上予以简化,暂停入户调查环节,直接根据相关申请材料及线上核查情况予以认定,无须另外申请审批。此外,对受疫情情影响的困难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本县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 ,直接实施救助;对已经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家庭和人员,及时启动社会救助渐退缓退工作机制。
开展特殊群体关爱。组织街办、村(居)加大排查力度,拓展排查范围,全面落实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责任,特别是因照料服务人或家庭成员隔离或对子女亲属参加抗击疫情或接受隔离治疗,导致独居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同时,依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专业队伍,及时发现和掌握遇困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受理和响应求助需求,及时巡察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强化与公安、卫健、残联等部门的联动救助机制,加大集中救助和街面巡察力度,实现救助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据统计,沭阳一季度共计发放民生保障资金15703.57万元,其中城乡低保经费9556万元、特困供养经费837.99万元、困境儿童保障经费309.92 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954万元 、老龄津贴777.9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 256.78万元。同时分别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孤弃儿童等发放节日慰问金648.77万元、34.27万元 、1.03万元,此外,支付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金48.43万元,减免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278.43万元。(荣 超)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