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县民政局印发《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清单制度。按照养老服务机构、流浪救助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殡葬服务机构职责分工,分类制定《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清单》,各机构要对照清单中的教育培训、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和应急演练五个方面抓好推进落实。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滚动管理。各机构按要求签订、张贴《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对排查发现和检查反馈的风险隐患登记上账,分类施策、逐一销账,统一填入《民政服务机构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实行滚动销号管理,确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全面实行安全风险隐患动态监管。分管领导每月带领相关科室和第三方机构,对照“两个清单”做好包保机构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局机关科室(条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履职尽责;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督促各服务机构将“两单一书”长期公示,实时监督机构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约束激励。建立健全联合约束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双挂钩”制度,将民政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评奖评先评优与安全生产管理挂钩,将第三方履职测评情况与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挂钩,倒逼机构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发生事故的,予以严肃问责。(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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