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残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残联相关要求,明确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变更等六项工作属于“跨省通办”事项,积极采取三项举措为实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作有力支撑。
一是迅速筛查核对残疾人差异数据。县残疾人证办理系统为省残联自建系统,“跨省通办”需使用全国统一办证系统,系统交换过程中将产生差异数据。县残联通过筛查差异数据,根据残疾人基本信息对差异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进入中国残联相关系统。
二是组织开展新系统业务培训。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选派专门管理员参加省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对40个乡镇场(街道)残联业务员相关信息进行完善、重新确认,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全程网办”业务水平,打牢“跨省通办”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残疾人证档案管理。专项推动残疾人证档案标准化管理工作,已建成标准化档案室1个,整理完善残疾人证档案3.5万余份,通过规范档案日常管理、强化档案运用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档案管理,为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奠定良好档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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